艺术品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它具备商品的基本属性——使用价值和价值。
作为商品的艺术品不同于一般的商品,它的使用价值不是表现为某种物质的工具性,而是体现在精神和文化上——藉以满足人们的某种审美需要和精神需要。因此,人的主观因素对艺术品的使用价值形成将起到决定性作用。
艺术品的价值仍是凝聚在其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艺术品价格作为其价值的市场货币表现,反映了相互间的交换比率和市场对艺术品价值的商业认同,并主要由艺术家自身劳动所创造的价值和艺术品市场供求矛盾关系所决定。
但由于艺术品创作具有自主性、个体性、创造性和不可重复性等属性,使它与一般商品的批量生产等特点不尽相同,表现在创作过程和创作时间上,艺术品的价值形成也具有事先不可确定性,因此艺术品又可称谓自由的精神生产,不可能等同于一般商品。